网上竞投规则
仕宏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仕宏拍卖)为方便竞投者而提供的「网络同步竞拍」平台,竞投者必需通过实名註册。网络拍卖平台的用户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帐号,其行为视为其本人行为。他人登录该用户帐号参与竞买的后果,由该用户使用者承担责任。以下条款和规则适用在仕宏拍卖、拍品寄售人及买家。
1. 註册登记
准买家欲参加仕宏拍卖网络竞拍活动,须于拍卖开始前的三个工作日前完成网络帐户的註册,并于拍卖开始前的两个工作日前向仕宏拍卖指定的帐户支付保证金,然后将汇款凭据上传至至仕宏拍卖客户服务,同时注明竞投者的名字和註册的电话号码,待仕宏拍卖通过核实审批,方可参与竞拍。如仕宏拍卖未能在拍卖会开始两个工作日前确认收到参拍申请人的保证金付款,仕宏拍卖有权拒绝该用户的网上参拍申请。
如竞投者已有网络账户,应使用其现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不得重新註册。
3. 保证金
网上竞投者须于拍卖前的三个工作天前完成网络帐户的註册并通过仕宏拍卖的审批,同时于拍卖开始前的两个工作天前完成交纳至少港币$30,000的保证金,方可参与该场之网上竞拍。保证金必须以支票、银行转帐、电汇现金方式汇至仕宏拍卖指定账户,然后将汇款凭据传至仕宏拍卖客户服务完成登记手续。仕宏拍卖不接受包括代理人之内任何第三方付款。如仕宏拍卖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竞投者的保证金及汇款凭据,则视为竞投人的网络竞投申请无效。仕宏拍卖有权要求竞投者提供用作付款的银行资料。
拍卖结束后,若竞投者未能成功竞投拍品且对仕宏拍卖无任何欠款,仕宏拍卖会于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按原保证金支付管道全额无息归还至竞投者帐户。如遇网路运营技术调整或网路故障,则不在此时限内。若竞投者竞投成功,则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拍卖款项(即成交价、买家佣金及任何适用的税项及款项)。于拍卖成交后的规定时间内仍未付清所有款项者,即视为违约,仕宏拍卖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该违约者的一切责任。有关仕宏拍卖指定帐户资料请细阅本规则中第17条。
4. 拍卖前通告
拍卖官会于拍卖开始前或于相关拍卖品竞投前对注意事项作出通告,竞投者需自行负责注意所有于拍卖会场发表之通告。建议竞投者于拍卖开始前登入仕宏拍卖网络拍卖平台,以确保竞投者得知拍卖开始前所作出之通告。
5. 预先设定竞拍价
竞投者的网上竞拍申请得到仕宏拍卖的认可后,可于拍卖会开始前亲自登入网络拍卖平台预先设置一个最高竞投价参与竞买。如竞投者在仕宏拍卖的网络拍卖平台中的预先委託出价栏位设置最高委託竞投价后,则表示竞投者同意该价格为竞投者的最高出价,在拍卖开始后由系统代竞投者自起拍价开始出价,其出价一旦被其他竞投者超过,系统会在当前竞价基础上,自动加上一个系统预设之固定递增阶梯价格出价,直至其他买家的出价超过竞投者设置的最高委託价为止。竞投者在网络竞投的出价,表示认可该加价幅度,最终出价结果以仕宏拍卖确认为准。仕宏拍卖对竞买未成功或出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错误、疏忽、过失、网路故障等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两位或以上客户的「最高出价」相同,将以第一位成功输入出价者为先。
6. 即时设定竞拍价
如竞投者在拍卖竞投进行中,在即时出价竞投栏位中设置价格后即视作同意以该价格参与竞投。倘由竞投者之电脑传送成功至仕宏拍卖,即表示阁下接受且同意仕宏拍卖的业务规则及规定,并确认以此方式递交之竞投价在任何情况下皆不得修改或撤回竞投,且同意支付全数买入价,包括买家应支付之落槌价、买家佣金、任何适用之税项及其他费用。如遇网路堵塞、网路技术等原因引起竞买异常,仕宏拍卖有权取消成交结果,而无需向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7. 竞投价递增阶梯
仕宏拍卖的「网络同步竞拍」平台,对每个拍品已预先设置竞投递增阶梯,拍卖官有权更改拍卖会场内及电话竞投之竞投递增阶梯,惟网上竞投者须以完整竞投递增金额出价。
8. 网络竞投者其他相关责任
i) 竞投者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的竞投行为负责,收到网拍发出的系统消息、短信等通知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即成交。最高出价人即不得反悔并应按照成交确认书(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拍发出的系统消息、短讯,传真、电话、信函、电邮、电子即时通信等有效的通知方式)提示的价格支付拍品购买款(即成交价、买家佣金及任何适用之税项及费用)。
ii) 竞投者的网上出价竞投会被列入记录。如有争议,或竞投者之网上纪录与拍卖纪录有异,将依据拍卖会保存之拍卖纪录作最终决定。
9. 拍卖官之决定权
拍卖官具有绝对的决定权,有权接受任何竞投,包括网络出价、书面委託、电话委託及现场出价。各种竞投方式的竞投机会均等,并保留及拥有最终决定权。
10. 拍卖成功
最高竞投价经拍卖官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即表明该竞投者竞投成功,成为该拍品的买家,亦表明买卖双方之间已订立拍卖合约。成功竞投之买家将于拍卖会后收到通知及发票。若网上购买拍卖品之资料与发票内容有所差异,则以发票为准。如买方不依11(iii)节付款,卖方则可依11(iii)节处理拍卖品及作追讨。
11. 买家佣金及付款
买家除支付落槌价外,并同意支付予仕宏拍卖买家佣金及任何适用之税项及款项。
i) 买家佣金
竞投者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家。买家应支付仕宏拍卖佣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每件拍卖品的落槌价中,在港元1,000,000或以下之部分,该部分金额的佣金以 19% 计算 ; 超过港元 1,000,000至港元3,000,000之部份,该部分金额的佣金以17%计算 ; 超过港元 3,000,000之部份,该部分金额的佣金以15%计算。买家同时应支付给仕宏拍卖该买家负责的各项费用,且认可仕宏拍卖可根据仕宏拍卖的寄售委託拍卖合约规定,向寄售人收取佣金及寄售人负责的各项费用。
ii) 佣金优惠
买家于拍卖会当天起于7天内以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全数缴付拍卖所有款项,均可减免2%买家佣金以作优惠。
iii) 付款方式
买家需于拍卖会当天起的 15 天内全数缴付拍卖所有款项,否则将保证金充公,仕宏拍卖及卖家有权收回拍卖品及自行再作任何形式出售或向买家追讨。仕宏拍卖接受以现金、支票、信用卡 (VISA, MASTER, 银联卡)、银行转帐及银行电汇方式结帐。若买家于拍卖会当天起 7 天后才以信用卡付款,则须额外支付落槌价的 2% 作利息。
12. 拍卖品成色及图录
所有拍品均以其现况出售。不可退货,所有销售均为一锤定音。
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介绍、估价、图片及以其他形式的影像製品和宣传品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仕宏拍卖就拍卖品之真实性、价值、色调、品质及瑕疵(如有)等作担保。仕宏拍卖可于拍卖前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作出修订,并无需对其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上任何责任。仕宏拍卖建议买家在拍卖前亲自前来鑑定拍品,自行判断,以瞭解拍品状况。
如拍卖品在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图示、影像製品和宣传品中,因印刷或摄影技术等原因导致与实物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存在误差,则以实物为准。竞投者在任何情况下就以上成色评级说明所作的投标决定,仕宏拍卖将不会负任何责任。
13. 估价
本图录中所有价格均以港币(“$”)显示。估价并非指该拍品自身应有的市场价值或最终价格。拍品估价只供参考,在拍卖会开始前,仕宏拍卖可对估价进行调整。
14. 预展
仕宏拍卖会将所有拍品于拍卖前进行公众预展,仕宏拍卖建议买家在预展期间亲自前来鑑定拍品及瞭解其状况;买家需对竞投拍品的行为负责,不应依赖图录中的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製品和宣传品之陈述作出决定。一旦做出竞投决定即表明买家接受拍品之一切现状,在拍品成交后不可解约,事后关于成交品投诉亦不予受理。
15. 撤回拍品
仕宏拍卖有权于拍卖前任何时间撤回任何拍品。
16. 竞投、拒绝和保留价
竞投者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品的买家。仕宏拍卖及拍卖官可以拒绝任何视为出价过低的公开竞投并撤回拍品。成交价并不包括买家佣金及其他附加费用。
17. 拥有权和风险
买家须全额缴付落槌价及买家佣金,并经由仕宏拍卖确定款项被接纳后,买家可获得该拍卖品的拥有权。同时,有关该拍品的风险亦会转移至买家。
18. 付款及赔偿条款
所有款项需于拍卖会后的 15 天内全数缴付,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付款方式,以港币支付拍品的成交价、买家佣金及任何适用的税项及款项。仕宏拍卖不接受包括代理人之内任何第三方付款。
i) 银行转帐
ii) 银行电汇
银行名称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银行地址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 号
汇款代码 : HSBCHKHHHKH
收款人 : 仕宏拍卖有限公司
银行编号 : 004
银行户口号码 : 053-422283-838
iii) 支票
iv) 信用卡
接受的信用卡包括 VISA、MASTERCARD 或银联卡。若买家于拍卖会当天起 7 天后才以信用卡付款,则须额外支付 2% 利息。买家宜于购买拍品前知会有关信用卡公司,以减少付款时因授权问题而引起的延误。
v) 现金
仕宏拍卖不接受逾港币十万元(或等值货币)之现金款项。
若以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付款,需待仕宏拍卖确认款项到帐后方可提货。
如买家未能在 30 天内支付拍品相关款项,仕宏拍卖可向买家收取相关款项的 18% 作为年利息,并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不与法律抵触的补救措施 :
A) 对买家提出诉讼,索取违约赔偿,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及因买家迟付或拒绝付款而造成的利益损失。
B) 撤销拍品的出售权或出售给其他买家,但买家仍须支付拍卖佣金。
C) 重新拍卖该拍品或私下出售,并提出诉讼以索偿以下各项差额 :
- 买家所欠的全部款项、诉讼费和律师费。
- 支付所有费用后的再售净收益,并将盈余(如有)付给货主。
D) 保管拍品,只有当买家支付全部款项(包括买家佣金、所有直接和间接存仓费用及利息)后才把拍品交付买家。
E) 保存该买家的所有拍品。
19. 运输及提货
买家支付所有款项后,可到仕宏拍卖指定地址提货。仕宏拍卖亦可为买家安排香港境内运送服务。仕宏拍卖不会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引致的损毁及/或遗失等问题及风险。如果买家要求仕宏拍卖将货物寄往香港地区以外地址,仕宏拍卖会以买家名义,为寄出的拍品购买全额保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运输费、包装费及进出口税项等将由买家支付,但仕宏拍卖不会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引致的清关、损毁及/或遗失等问题及风险。买家须自行索取任何有关拍品的进出口、濒临绝种生物或其他方面之许可证。未获得及 /或延误取得该许可证,均不会被视为买家取消购买或延迟付款的理由。仕宏拍卖不会承担因未能填妥或呈交所需进出口货单、清单或其他文件所引致的责任。如买家要求仕宏拍卖代为申请出口许可证,仕宏拍卖有权就此服务另行收取费用。仕宏拍卖不能保证出口许可证将获发放。仕宏拍卖及卖家一概无就拍品是否有进出口限制及 / 或禁运作出声明或保证。
提货地址 : 铜锣湾告士打道 311 号皇室堡 15 楼 1508-10 室 (铜锣湾站E出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早上 10:00至晚上6:0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敬请预约)
电话 : 852 3168-2192
20. 有限责任
i) 在任何情况下,仕宏拍卖及 / 或寄售人的责任,将不会超过该拍品的实际购买价。
ii) 仕宏拍卖纯粹代表寄售人的权益行事。仕宏拍卖会在拍卖会上以买家所出的最高价格出售该拍品,而仕宏拍卖并不会就买家提供任何竞投意见。如寄售人及 / 或买家违约,仕宏拍卖概不负责。
iii) 仕宏拍卖不会对此图录中的遗漏及 / 或错误负上任何责任。如往后他人以此图录的资料作其他用途,仕宏拍卖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仕宏拍卖拥有此图录的版权,如需使用或更改本图录中内容,需以书面通知仕宏拍卖并得到许可方可使用。
iv) 仕宏拍卖为方便竞投者而提供本项网上竞投服务。仕宏拍卖保留拒绝网上竞投或撤回网上竞投之权利,以及拍卖期间停用网上竞投之权利。仕宏拍卖不会就拍卖会期间任何错误或未能执行网上出价负责,包括但任何一方之网上竞投连线中断,或网上拍卖系统软体之故障导致的错误或遗漏。
v) 竞投者应在註册网络账户时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位址和联络方式如实填写,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仕宏拍卖。包括但不限于: 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资讯、网络平台等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非因仕宏拍卖原因导致竞投者或买家没有收到仕宏拍卖通知,仕宏拍卖不承担责任。
21. 附带条款
本拍卖会中的竞投者,均知悉并同意以下条款 :
i) 仕宏拍卖有权在本拍卖会开始前或进行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更改「网上竞投规则」。
ii) 仕宏拍卖的「网上竞投规则」的相关内容,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和管辖。
iii) 本规则以中文为标准文本,英文为参考文本。
iv) 本规则由仕宏拍卖制订和修改,相应版权归仕宏拍卖所有。未得到仕宏拍卖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复製、传送或储存本规则。
v) 本规则的解释权由仕宏拍卖行使。
vi) 仕宏拍卖之物品如涉及《假拍卖条例》所限制的「订明物品」,将会另行通知给竞争者。
22. 註解
拍卖会 :
于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 311 号皇室堡 15 楼 1508-10 室举行的拍卖会。
拍品 :
所有寄售到仕宏拍卖并于是次拍卖会中拍卖的货品。每件拍品可为独立货品,或以 2 件或以上的货品组合而成。
保留价 :
是由仕宏拍卖及寄售人为每件拍品所设定的一个不公开的最低售价。
落槌价 :
拍卖品在拍卖会中的得标价,是拍卖官以击槌接纳的最高竞投价,也是最终的销售价格,但不包括买家佣金。
买家佣金:
指根据仕宏拍卖的「网上竞投规则」所载的费率,买家按落槌价应付之佣金。
竞投者:
指以任何方式考虑、作出或尝试竞投之任何人士,包括买家在内。
寄售人 :
于是次拍卖会中寄售拍品的物主或物主代理人,或保管物品之公司或委託人。
买家 :
以拍卖官的落槌价和应支付的买家佣金购入拍品的任何单位、个人或公司。
拍卖官 :
是次拍卖会上代表仕宏拍卖拍卖物品之人员。